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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发〔2022〕16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
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9-25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  

2022925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

 

20228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确定盐城市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转型升级,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任务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和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高品质服务,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创新环境,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质量导向。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有机融合。

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切实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坚持企业主体。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着力推进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知识产权资源向园区、企业集聚,逐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主要目标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与盐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增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步伐,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在知识产权治理能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知识产权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及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一)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产出主要指标取得较大突破,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万户企业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达800户,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150件,新增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达50件。

(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增强

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运用成效大幅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及质押融资明显增长,专利商标实施许可转让合同备案数10000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不低于60亿元。

(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顺畅,行政和司法保护各类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高效精准专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80%以上。

(四)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有力发挥

全面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队伍,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稳定增长。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新增300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5家。

(五)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盐城受理窗口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南京专利代办处盐城工作站的作用,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构建市、县、园区三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培育集聚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超过200家,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左右。

(六)知识产权人才集聚效应加速显现

创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管理模式,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立覆盖市、县、镇三级知识产权网格化组织体系,使知识产权工作延伸到基层末梢。持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高管、知识产权服务业等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工作能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运营、策划、信息等服务的专业人才达3000人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推进力度,加强与省知识产权局和省相关厅局合作会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动一批省级重大平台落户盐城。二是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政策与其他各类政策融合支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三是面向新能源、汽车、钢铁、电子信息四大主导产业和海上风电装备、节能环保、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创新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服务机构,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政策体系。一是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为依托,建立“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相融合的创新驱动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二是依托创新创业多样化平台,对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创造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打造专利创业孵化链。三是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绩效、运用能力等指标,在产业政策、科技项目、人才计划中明确知识产权产出质量要求。完善知识产权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产业发展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知识产权管理方式和政策措施。(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城乡知识产权融合发展。一是建立城市知识产权成果向乡村转移转化机制,打造城乡融合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城市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在乡村设立服务点,深入乡村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代理、法律等服务。二是实施知识产权助农服务专项行动,加强城乡研发协作,针对乡村重要产业知识产权需求,构建城乡协同研发专项平台,帮助乡镇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知名商标品牌企业与乡镇企业合作,促进乡镇企业产品销售。三是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乡村优势种业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开展种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促进乡村创新型农业发展。进一步挖掘地理标志农产品历史文化内涵,发挥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合作社、农户等市场主体,依托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和各类农业园区,拓展农业多元化功能,推动地理标志与乡村振兴、旅游产业、农耕文化相结合,打造一批城乡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先行区,创建一批城乡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典型项目,实现城乡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1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领域积极争取创建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持续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和专利布局,推动重点产业关键技术自主专利权大幅提升,打造一批产学研服联合培育高价值专利的示范样板。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拟上市培育企业、创新型企业的专利申请指导服务,引导其申请创新程度高、技术含量大、有市场价值的专利。(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培育高知名商标。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引导有关组织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鼓励企业注册涉外商标,打造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注册商标拥有率,推进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不断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地理标志惠农战略,完善地理标志培育机制和政策体系,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特色产品。支持地理标志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带动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体化发展产业链。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线上线下宣传推介,以高知名度地理标志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培育高影响力版权。鼓励各类作品及时登记,运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作品登记效用,实现快登快查。实施优秀版权作品创作扶持工程,完善版权培育激励政策,聚焦新兴版权产业和传统文化产业两个重点,推动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构建现代版权产业体系。在游戏、动漫、版画、印刷等产业领域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大力发展版权代理和版权经纪业务,建立版权备案平台,开展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查,组织优秀版权作品评选等活动。推进“双软认定”,落实对新认定软件企业和新登记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软件服务外包企业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完善一般作品免费登记制度,划拨专项经费建立作品登记费用补贴制度。(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群。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优势示范企业,以“企业强”支撑“产业强”,带动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不动摇,组织市、各县(市、区)对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国家、省文件要求的资助政策立即整改,停止执行。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确保在2023年底前全部取消。坚决禁止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杜绝重复资助、超额资助、清零奖励、变相资助、大户奖励等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强化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纷繁精审”分流审理,依法加强惩罚性赔偿的合理适用。推行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依法支持知识产权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申请,切实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检察、侦查和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保护质效。加大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统一知识产权刑事审查标准和法律适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行政保护。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手段,加大对制假售假、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指导,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队伍。组建技术调查官团队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提供技术支撑。对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源头追溯,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打击。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优势,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实效。深化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加强品种权保护;注重做好展前排查、展中巡查、纠纷快速调处等工作,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进出口侵权的打击力度,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盐城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协同保护。完善行政部门之间以及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线索移交和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机制。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推进中国(盐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建设,为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优化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有效配合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盐城仲裁委、盐城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知识产权运用,着力加强基础保障

1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加强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合作,开展专利资产管理。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等服务业务发展,提升成果应用效能。(市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政策,打造专利商标质押与知识产权保险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重点支持市场竞争力强的核心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对优秀专利实施奖励。(市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推进市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多级联动、资源共享的服务网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4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持续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重点群体贯标覆盖率。推动企业强化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提高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促进企业将“无形资产”转化成“有形资本”,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全力助推企业振兴

1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有序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实现市域全覆盖,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指导和服务;择优将部分“商标品牌指导站”升格为“知识产权综合指导站”,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指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专利商标等综合运用、保护和服务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或修订行业标准,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2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明确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知识产权联络员,形成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网络,定期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丰富服务产品供给,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市知识产权局、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知识产权意识,发挥社会共治前哨作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和行业自律。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参与检验鉴定、技术分析、价值评估等辅助工作,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支撑。(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仲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发展。建立健全包括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法务、无形资产评估、专利文献检索、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等企业迫切需求的知识产权服务链,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广大创新主体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研究并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激励管理政策,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六)集聚知识产权人才,切实打造专业队伍

1加强高端专业人才培养。通过引培并重的人才培养形式,大力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强化培养本地高端知识产权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分层分类组织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执业能力,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考前培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和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能力。(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3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人才可享受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有关政策,优先推荐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申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各类人才计划。开展知识产权人才标准研究,优化以岗位要求为基础,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机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时序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8月—20229月)

深入动员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广泛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10月—20254月)

在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加大知识产权管理与培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目标。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5月—20256月)

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开展自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做好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的推进工作,全市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定期通报。鼓励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细化任务分解,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三)落实资金支持。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额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多元化投入体系。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定期发布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和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社会氛围,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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