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3/11/21/art_74037_11077285.html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5259G/2023-25218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6 | ||
文号 | 盐医保发〔2023〕8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时效 | 有效 |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3/11/21/art_74037_11077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