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MB0373931Q/2023-2522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 发文日期 2023-12-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时效 有效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盐城市余量兑换公告

为便于公众了解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京剧币”)余量兑换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银行机构

盐城辖内京剧币余量兑换工作仍由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苏州银行在盐城辖内的分支机构共同承担。

二、发行数量

此次盐城市内用于余量兑换京剧币数量为11636枚,为预约兑换发行剩余部分,各承办银行预约兑换网点及分配数量详见附件。

三、时间与方式

本次余量兑换,统一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兑换的方式,公众个人兑换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遵循“先到先得、兑完为止”原则,个人兑换期结束后,若京剧币全部兑换完毕,将不再组织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内的兑换工作。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内,若个人和单位同时提交申请,优先办理个人兑换。

 四、余量兑换要求

(一)兑换限额。每人兑换限额为20枚。个人办理兑换时,每人最多可代5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证件要求。1.个人证件要求。个人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2.单位团体证件要求。单位团体预约兑换的有效材料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兑换要求。办理普通纪念币兑换时,需登记兑换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兑换数量。

特此公告。 


附件:盐城市“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承办银行网点额度分配表.xls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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