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实际,督查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2.做好市委一号文件起草工作,编制下发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目标任务、重要活动计划、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各行业(条线)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3.做好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季度全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筹备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4.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5.推进春季农业生产,抓好春季田管、春耕备耕,做好果、桑园拓植更新和春蚕饲养准备;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养殖场(户)适时科学补栏;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落地落实;做好农产品保供促销。
6.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抓好农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以及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应对。
7.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组织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立项公示。
8.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编排2023年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库用地清单;形成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村一策”行动方案并部署落实。
9.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种子市场监管;统筹推进农机送检下乡准备工作。
10.参加省、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好“送农业科技、促农民增收、助乡村振兴”集中服务活动;启动“盐农云”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筹备工作。
11.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方案;梳理摸排农用地重点地块。
12.继续做好信访维稳、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