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259G/2023-2313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4-09
文号 盐医保发〔2023〕3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时效 有效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适应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了《盐城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财政局

2023年4月9日

盐城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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