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创新中心清单化建立沿海可再生能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目录,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支持创新中心团队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二)支持场景开发应用。支持创新中心应用场景在市域内开展示范应用,对创新中心打造的应用场景按照应用投入的10%,给予建设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三)支持研发机构入驻。鼓励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单位在创新中心建设研发机构,对设备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团队不少于20人的,按照设备投入的15%给予最高400万元补贴。(四)支持引进科创总部。对市外可再生能源领域央企、主板上市公司设立研发、结算、运维等区域总部的,连续三年按照对地方综合贡献增加部分的30%、20%、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五)精准配套科创基金。设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按照股权投资企业实缴到位注册资本和在盐投资规模,分档给予100万元—1000万投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