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优化参保人员使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双通道药品的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待遇享受水平,做好与其他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人员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直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其余部分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范围。使用调出单独支付的双通道管理药品,暂按单独支付药品待遇执行,同时实行“三定”管理。
本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