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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00014354926L/2023-24759 组配分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9-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关于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结算凭证安置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房屋征迁安置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要求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征收补偿中房票安置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全力做好我市房屋征收补偿结算凭证安置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结算凭证安置是现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有益补充,能够充分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利益,有效缩短过渡周期、实现职住平衡、提高居住生活质量、化解安置压力等难题,更好满足被征收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住房改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地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有力有序推行结算凭证安置工作,尚未实施的地区要创造条件尽快启动结算凭证安置工作,已实施结算凭证安置政策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适时对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完善,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发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提请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财政、资规、住建、税务、人行等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及时会商解决结算凭证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矛盾,合力做好结算凭证安置工作。

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充分保障被征收群众自主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权利,坚决杜绝将结算凭证作为唯一选项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群众安置意愿,重点了解群众对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因地制宜、有的放矢构建结算凭证、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互为补充的梯次安置格局,最大限度满足被征收群众的安置需求。在结算凭证的使用方式上灵活便民,一份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开具多张结算凭证,被征收群众可以使用结算凭证资金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励。被征收群众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仅选择一套安置房的,扣除安置房款后,剩余补偿资金也可以出具结算凭证等。

四、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各地要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加快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本地区结算凭证安置政策。主要从实施主体、结算凭证开具、结算凭证奖励金额确定、购房网签备案、资金兑付结算等方面,建立全过程、规范化的流程体系,确保结算凭证安置工作操作规范、流程清晰、群众满意。在现有的结算凭证奖励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让被安置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现有房价基础上对使用结算凭证购房的被征收群众进一步让利。按规定落实持结算凭证购房的契税补贴政策,并切实保障被征收群众子女自主选择原片区或新房片区就读资格权利。

五、放大政策综合效应。要推行区域一盘棋的结算凭证安置模式,打破区划壁垒限制,推动各片区一体化推进、安置,在给群众多样化选择的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要结合农房改善工作,探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结算凭证安置政策的路径。参照周边房价进行市场化模拟评估,平衡集体土地结算凭证安置价格与周边商品房价格,引导被征地农民进城入镇安家落户。可将未享受过国家棚改等优惠政策且未交付的安置房转化为商品房上市交易;可将结算凭证安置方式作为未建、停工、建设缓慢的安置房项目重新安置的化解路径;为避免安置不及时,对于需完成征收拆迁后建设的地块原则上不得作为安置地点。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房屋征收环节,要协调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积极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保障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在项目建设环节,要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为结算凭证安置较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充足的开发贷款,确保商品房项目按时保质交付。在结算凭证使用环节,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结算凭证政策创新推出针对性金融产品,充分满足结算凭证安置的资金需求;要确保及时将结算凭证资金拨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项目和企业的良性运转,保障结算凭证安置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七、严格筛查备选房源。各地可根据实际建立房源目录房源超市供被征收群众自主选择。按照自愿申报、过程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现房或近期可交付的准现房作为备选房源。要将企业信誉好、无偷税漏税、无涉法涉诉问题、信访投诉少作为房源入选的硬杠杠。按照房源价格低于楼盘销售均价,且一定期限内不作调整的原则合理确定房源价格。提供房产展销、洽谈签约、交易办证、结算凭证资金和奖励金结算等一条龙配套服务。

八、不断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针对群众关心的安置方式选择、项目确定、房源准入、房源价格、资金核算等环节,主动回应各方关切,做好价格和政策优惠的对比宣传。不断提高被征收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对结算凭证安置政策的认知度与参与度。加强对基层结算凭证使用情况的激励考核,确保把这项惠民生、促发展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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