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1-05 10:3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第二章、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交通信息。

1.本机关相关文件

2.本机关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3.本机关各类规划及相关政策

4.本机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本机关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6.本机关制作的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监管、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

7.本机关预算、决算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务信息情况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通过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ycjtj.yancheng.gov.cn/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2.《盐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3.盐城市政府、盐城市交通运输局新闻发布会;

4.“盐城交通”微信公众号;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che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5-88886622

2.邮政寄送。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盐城市青年中路8,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4000

3.在线申请。

申请人进入盐城市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选择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在线填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在传真件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兼传真号码:0515-88886600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是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交通大厦1603室;传真号码:0515-88886600;邮政编码:224005;电子邮箱地址:ycjtb@163.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到盐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的字样。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2政府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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