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修订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4月8日
|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4926L/2024-25923 | 组配分类 | 改造政策和改造计划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8 |
| 文号 | 财综〔2024〕1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时效 | 有效 | ||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修订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