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

发布日期:2024-04-09 15:39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字体:[ ]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日前,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家庭实际支付费用。

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房屋范围。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别墅)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根据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贡献度和还款能力,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并对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予以进一步明确。

该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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