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规定,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盐城市供销社网站,网址:http://gxhzw.yancheng.gov.cn/
●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或者作其它处理。本机关将分批公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规定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 本机关将依有关规定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盐城市供销社办公室;办公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O—12:00,下午2:30—6:OO;联系电话:0515-69083320;传真号码:0515-69083328:邮政编码:224001。
●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先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以下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信函、电报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