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73E/2025-27863 组配分类 监管执法
发布机构 市市监局 发文日期 2025-11-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时效 有效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5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4),涉及我市不合格食品3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陈红水果铺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陈红水果铺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大丰区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陈红水果铺,并对水果铺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202565日从大丰区张建水果商行购进香蕉4.51公斤,货值金额63元。已全部售出,无需召回鉴于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提供了涉案食品购进来源的相关凭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二、东台市情之缘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情之缘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台市情之缘纯净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情之缘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东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东台市情之缘纯净水有限公司并对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公司共生产情之缘包装饮用水340公斤,货值金额147.7元,已全部售出,获利67.7元,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为初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涉案金额较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67.7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亭湖区森之悦超市销售的凉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亭湖区森之悦超市销售的凉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亭湖区森之悦超市并对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超市购进凉粉10块共2.57公斤,货值金额6元。已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涉案金额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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