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孙高明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研究决定:
孙高明同志任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