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6号),涉及我市不合格餐具2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丰区大中镇蔡记牛肉面馆经营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大丰区大中镇蔡记牛肉面馆经营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大丰区大中镇蔡记牛肉面馆,并对该面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面馆在经营过程中,向顾客提供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碗,当事人对此供认不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盐城市大丰区状元排骨小吃店经营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大丰区状元排骨小吃店经营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盐城市大丰区状元排骨小吃店,并对该小吃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小吃店在经营过程中,向顾客提供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碗,当事人对此供认不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