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9号),涉及我市不合格食品3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台市千之吾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台市千之吾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东台市千之吾食品店(个体工商户),并对该食品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食品店购进山药5.62公斤,货值金额54.23元,已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9.4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盐城市亭湖区忆香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陵锅巴(麻辣味)(含油型膨化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亭湖区忆香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陵锅巴(麻辣味)(含油型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盐城市亭湖区忆香阁商贸有限公司,并对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公司从生产商江苏东鑫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金陵锅巴(麻辣味)(含油型膨化食品)3.36公斤,货值金额96元。已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提供了涉案食品购进来源的相关凭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大丰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古镇雪菜(盐渍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大丰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古镇雪菜(盐渍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大丰润泰商业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公司共购进古镇雪菜(盐渍菜)40袋6公斤,货值金额96元。已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提供了涉案食品购进来源的相关凭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不予立案。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