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2号),涉及我市不合格食品2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台市四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脱水菠菜(蔬菜干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台市四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脱水菠菜(蔬菜干制品),铅(以P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台市四青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公司共生产脱水菠菜(蔬菜干制品)60公斤,货值金额720元,售出1.8公斤,封存58.3公斤,售出的未能召回。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1440元的行政处罚。
二、射阳县家乐购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五仁味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射阳县家乐购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五仁味月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射阳县家乐购生活购物中心,并对购物中心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购物中心从盐城市忠嘉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五仁味月饼70公斤,货值金额2352元。已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提供了涉案食品购进来源的相关凭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