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5-26463 | 组配分类 |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5-02-02 |
文号 | 盐政规发〔2025〕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公安、司法 | ||
时效 |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2月28日。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盐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