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4985P/2025-26884 组配分类 领导分工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3-15
文号 盐民委〔2025〕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时效 有效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民政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倩: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涛:负责民政三重工作推进、省高质量考核、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预算、专项资金及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机关财务、统计分析、局机关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托底救助、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发展、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处(审计处)、社会救助处社会事务处。联系东台市、建湖县、盐南高新区,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社会救助中心。

袁明明: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与管理、地名管理、地名文化建设、全国地名普查、地名信息化等工作。

分管儿童福利处、区划地名处。联系射阳县、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儿童福利院。

司爱平: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参与、老龄化宣传教育工作;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工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意识形态、党委会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监察和考核、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

分管老龄工作处、养老服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阜宁县,市社会福利院。

 鑫:负责机关管理、政务公开、档案、保密、信访、信息化、市综合考核、领导批示和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工作;法治、政策法规、信用体系、行政许可工作;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执法、党建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联系大丰区、盐都区,市救助管理站,局管社会组织。

 锋:负责慈善事业发展、慈善救济、慈善信托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协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分管慈善事业促进处、基层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协管社会事务处。联系响水县、滨海县,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市殡仪馆、市永安陵园管理处。

李章全:负责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局领导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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