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鲁其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鲁其峰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贺保桂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挂职);
王婧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1年。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