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共享管理规范》《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治理规范 第2部分:实施体系》《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治理规范 第3部分:高频数据元》《城市数字底座技术和管理要求》《政务云建设运维技术规范》《户外集体颁证服务规范》6项盐城市地方标准,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将标准文本及其编制说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18日前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15-89029409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