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热点问答(四)
问:本人儿子2016年在苏州买房,当时办理了房贷,儿子是主贷人和唯一产权人,还款期限为30年,今年他刚结婚,请问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能提取出来替他还房贷吗?
答:不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已婚子女的住房贷款。
问:本人2023年3月份租房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今年是要到3月份才能再次申请,还是1月份就可以再次申请提取?
答:1月1日就可以再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如当年提取额度达到上限,次年1月1日后可以申请提取下一年的额度。
问:工作变动,由南京至盐城,请问如何将原来的公积金转入盐城?
答:办理异地转移,需满足在本市开户且正常缴存半年以上,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本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或者通过盐城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我的盐城APP、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政务服务网和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均可办理。需提供:原个人公积金账号、原单位名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名称。
问:未婚时申请组合贷款购买了住房,婚后将配偶添加为了共同还款人,双方都办理了逐月代扣业务。男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偿还每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不到女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女方现在因离职住房公积金停缴了,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女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答:可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需满足偿还的是住房商业按揭贷款已正常还款并形成还款流水。提供材料:1.主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填写个人征信授权书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2.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3.提取人身份证、绑定银行卡和结婚证。
问:单位新进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怎么在网上交单位本月的公积金?
答:单位人员发生变动,属于当月清册较上月清册有变化的情况,需要先变更清册,再办理汇缴。
第一步,变更清册。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汇缴—当月有变化—变更清册—+开户,输入职工基本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中,填写公积金月缴存额即可,个人缴存基数等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信息填写结束后,点击保存。勾选已添加的职工新开户信息,上传材料图片后点击提交。(审核通过后,办理下一步。)
第二步:汇缴。在变更完清册后,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汇缴—当月有变化—汇缴登记,可点击汇缴职工明细,核对人员信息、汇缴金额、汇缴人数等信息。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在确认缴款中,选择汇缴方式后再点击提交。注意:如单位缴款方式是其他方式(转账、银行柜面缴款)的,汇缴方式应选择其他方式,提交后往公积金中心收款账户打款并需备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如单位缴款方式为实时扣款的,需确保单位付款账户金额足够,汇缴方式应选择委托扣款,提交,等待系统扣款;如单位缴款方式为定日扣款的,需确保单位付款账户金额足够,不需要操作汇缴业务,到约定日期,系统自动发起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