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已经2025年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和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docx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5773E/2025-2726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市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时效 | 有效 |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已经2025年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和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docx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