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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办发〔2025〕11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4-27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 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27


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产业支撑、政策扶持、服务保障并举,打造“盐续乡情 城就梦想”返乡就业创业工作品牌,推动盐城籍在外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到2027年实现“532”目标:组织各类培训50万人次,新增就业岗位30万个,促进返乡就业创业20万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返乡就业拓岗扩容行动

1.坚持就业优先。落实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制定重大产业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和推进“智改数转网联”等过程中,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同步开展岗位开发和失业风险评估,优先支持开发就业岗位多或对失业风险影响小的产业和项目。在交通水利、公共设施、高标准农田、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吸纳返乡人员和当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内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开拓就业岗位。增强第一产业就业吸附力,发展“农业+”新业态,助力农业产业补链强链,培育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培树特色品牌,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增强第二产业就业支撑力,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计划,以大项目、好岗位吸引返乡人员,新落地用工超千人项目10个以上,新培育用工超千人企业30家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增强第三产业就业承载力,大力发展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升级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鼓励各地依托县域、镇域资源禀赋,打造“一镇一品、一县多品”地方特色产业,放大就业“磁场”效应。对招用返乡人员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1000/人的一次性吸纳返乡就业补贴,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和“4050”人员1500/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3.精准就业对接。建立部门协同岗位归集机制,按月汇总岗位信息,定向推送给在外就业创业人员,每年不少于30万人次。组织返乡就业系列招聘,在春节、清明、中秋等返乡高峰期、外出人员集中地密集开展线上线下供需对接活动,每年不少于500场次。实行返乡就业“1151”服务,提供1次政策推介、1次职业指导、5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团市委、市妇联)

4.改善就业环境。指导企业合规使用小时工、派遣工,合理调整工时、薪酬、招聘等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用工粘度。引导平台经济企业优化作息时间,完善奖惩规则,依法参加社保,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市内新购置商品房的,按规定享受“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返乡购”等购房补贴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根据就业地、租住地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

(二)实施返乡创业育苗助企行动

1.强化创业支持。鼓励返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开发“返乡创业贷”,各地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返乡创业担保资金,对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返乡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300万元贷款授信额度,按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有关规定给予贴息支持;每年重点扶持50个以上市级优质创业项目,按照“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有关规定给予创业资助。支持返乡创业园、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优化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培育各类返乡创业载体30家以上,对社会资本投入和运营的创业载体,按实际投入的30%,分三年给予建设补贴,最高50万元;对入驻政府公共创业载体的项目,三年内减免租金、水电、物业等费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

2.做实创业服务。制定发布地方特色产业地图和返乡创业政策集成、载体目录、服务指南,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引。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建立创业项目专家评估机制,提供专业化、全链条服务。造浓返乡创业氛围,每年组织政策推介、项目路演、创业大赛、实地观摩等活动200场次以上,选树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能手100个以上,在知名高校举办1-2期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实施“创业关怀计划”,为创业未成者“一人一策”提供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就业援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3.优化创业生态。推行高效办成创业“一件事”,依托“企业开办‘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集成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贷款申请、补贴申领等高频事项,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提供“全程帮办”服务,审批未通过事项“书面一次告知”。构建“柔性监管”法治环境,实施“审慎包容”共情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

(三)实施返乡培训强技赋能行动

1.扩大培训规模。围绕返乡就业创业需求,对返乡人员等群体分类分级开展“扫盲式”“提升式”“订单式”培训,每年组织各类培训18万人次以上,其中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5万人次以上,新型职业农民、“新农人”和地方特色产业从业人员培训5万人次以上,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培训4万人次以上,家政、康养等专项培训2万人次以上,电商直播、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新职业从业人员培训2万人次以上。用好用足现有各类培训补贴政策,对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纳入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为培训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2.创新培训方式。定期优化调整和发布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每年提供适合返乡人员培训的职业(工种)200个以上,将重点领域职业(工种)优先纳入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依托职技院校、农广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江苏工匠课堂”等培训资源和载体,推行“互联网+培训”“田间教室”和“技能夜校”等模式,为返乡人员提供“全天候”“家门口”培训。实施返乡人员技能竞赛培训专项计划,以赛促训、赛训结合,每年组织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1000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3.完善培训评价。深化“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养老护理员、长期照护师等紧缺型职业探索适当放宽返乡人员评价条件。组织开展“鱼汤面”“鸡蛋饼”“藕粉圆”等具有“地方味”“烟火气”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鼓励返乡“土专家”“田秀才”等优秀乡土人才申报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健全企业自主评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用好全省评价资源共享机制,为返乡人员提供可评价职业(工种)50个以上,每年开展返乡人员等各类劳动者技能评价、操作考核3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

(四)实施返乡服务筑台引凤行动

1.布局驻外平台。依托驻外机构、招商中心、商会等平台资源,市级统筹布局、各地建设运营,在盐城籍在外人员相对集中地区,设立返乡驿站10家以上,开展返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岗位推荐、活动组织等工作。鼓励社会机构和各方力量参与平台建设、推动返乡等工作,全市聘请10000名“返乡引荐大使”,对社会机构和“返乡引荐大使”招引返乡人员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或成功自主创业的,给予1000/人的一次性推荐就业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2.搭建市内平台。整合现有各类载体,利用各类园区、人才公寓、青年驿站等资源,建设市内返乡综合服务中心10家以上;联动邮政、银行等机构和酒店、商超等市场主体,建设“家门口”返乡服务站100个以上、服务点1000个以上;开设12345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专席,市、县、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返乡服务专窗,村居明确返乡服务专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国资委、市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团市委)

3.打造数字平台。开发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服务系统,建立盐城籍在外就业创业人员数据库、大学生信息库和企业用工引才需求库,常态化调查采集返乡信息、岗位信息,跟踪服务意向返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招聘求职、技能培训、创业评估、补贴申领、权益维护和AI智能客服等线上服务,实现信息动态更新、人岗智能匹配、服务掌上快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返乡就业创业工作,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适当奖补。要加大返乡就业创业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政策落实,以及平台建设运营、信息调查采集和各类就业创业活动等工作开展,市级认定项目奖补资金由市级专项资金列支,涉及各区的市财政承担50%,其他县(市)由同级财政保障。上述奖补政策从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到20271231日截止,执行期间与其他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附件: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分工表

 


   

附件

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分工表

牵头部门

工作分工

市政府办

组织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在盐城籍在外人员相对集中的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区设立返乡驿站。

市发改委

落实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优先支持开发就业岗位多或对失业风险影响小的产业和项目;支持重大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吸纳返乡人员就业,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培育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返乡创业园;梳理提供地方特色现代服务业产业和相关产业园区目录。

市教育局

对返乡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根据就业地、租住地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建立盐城籍大学生信息库。

市科技局

大力发展科技信息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组织科技创业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能手。

市工信局

落实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推进“智改数转网联”过程中,优先支持对失业风险影响小的项目;培育用工超千人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梳理地方特色制造业产业目录。

市公安局

定期提供盐城籍在外人员信息。

市民政局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发社会管理岗位,增加就业岗位,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开展养老护理等项目培训。

市财政局

设立返乡就业创业工作专项资金和返乡创业担保资金,为返乡就业创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对“返乡创业贷”给予贴息,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适当奖补。

市人社局

建立部门协岗位归集机制,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定向推送至在外就业创业人员;组织返乡就业系列招聘;组织政策推介、项目路演、创业大赛、实地观摩等活动,选树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能手,在知名高校举办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推动各地建设“家门口”返乡服务站、服务点,聘请“返乡引荐大使”;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制定发布地方特色产业地图和返乡创业政策集成、载体目录、服务指南,建立创业项目专家评估机制,兑现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开发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服务系统,建立企业用工引才需求库。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落实创业土地扶持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吸纳劳动力就业较多的企业,在安排建设用地时给予优先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检查和执法行为,支持返乡人员创业。

市住建局

在住建领域公共设施建设中,优先吸纳返乡人员和当地劳动力就业,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对在市内购房的返乡人员按规定给予购房补贴;规范住建领域检查和执法行为,支持返乡人员创业。

市城管局

在市容市貌建设工程和管护中,优先吸纳返乡人员和当地劳动力就业,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规范城管领域检查和执法行为,支持返乡人员创业。

市交通局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吸纳返乡人员和当地劳动力就业,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引导网约车平台企业优化作息时间,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网约车从业人员等培训;规范交通领域检查和执法行为,支持返乡人员创业。

市水利局

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吸纳返乡人员和当地劳动力就业,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

市农业农村局

在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吸纳返乡人员和当地劳动力就业,培育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增加就业岗位,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梳理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目录;组织农业创业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能手;支持农业产业园区等载体建设农业返乡创业园;开展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新农人”和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从业人员培训。

市商务局

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按月征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梳理地方特色生活性服务业产业目录;依托驻外招商中心,设立返乡驿站;开展电商、直播等平台经济从业人员培训。

市文广旅局

梳理地方特色文旅产业目录;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按月征集汇总文旅产业企业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

市卫健委

支持返乡人员从事医护行业,开展医护从业人员培训。

市退役军人事务

做好盐城籍退役军人返乡就业创业工作。

市应急局

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行为,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开展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培训。

市国资委

励国资平台整合资源,为返乡人员提供场地等创业要素支持;按月征集汇总国有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

市数据局

推行高效办成创业“一件事”,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审批未通过事项“书面一次告知”;开设12345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专席;支持建设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服务系统。

市市场监管局

支持返乡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梳理地方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目录;开展特种设备操作培训。

市工商联

依托在外商会等平台资源,设立市外返乡驿站;支持民营经济吸纳返乡人员就业,按月征集汇总非公经济和行业商会会员单位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

市总工会

组织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

团市委

组织青年创业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现场观摩等活动,选树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能手;按月征集汇总青年商会会员单位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

市妇联

组织巾帼创业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能手。

市残联

组织残疾人创业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能手。

人民银行
盐城市分行

引导金融机构开发“返乡创业贷”,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

市邮政管理局

指导快递行业平台企业优化作息时间,完善奖惩规则,依法参加社保,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按月征集汇总寄递行业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并反馈至人社部门跟踪服务;支持邮政网点建设“家门口”返乡服务站、服务点;开展寄递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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