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2025年5月23日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9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4〕9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促进传统产业焕新升级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市化工产业规模突破千亿,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产值规模提升到全省中上水平,园区化工产业贡献率达到80%以上,化工企业入园率提升到70%以上,建成国家百强化工园区、国家绿色化工园区,实现化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努力打造江苏沿海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中国东部绿色能源化工产业集聚地。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1.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加强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动态完善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完善关闭或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保留化工企业的园区产业规划。推动化工产品向高端升级、企业向园区集聚、产业向链式发展。
2.培大育强特色产业。紧扣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发展,在不断推进现有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基础上,发展高端绿色化工产业,着力构建“3+3+1”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绿色能源、能源材料等绿色能源化工,海水化工、海洋生物化工、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化工,生物药、化学药、中药等新医药;择优发展绿色精细化工、特种化工等高端合成材料,高端电子化学品、绿色日化等专用化学品,工程塑料、高性能树脂等高性能橡胶和塑料;转型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农药肥料、颜料涂料。
3.大力培育优质企业。推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百亿级龙头企业。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中小企业深耕细分领域差异化市场,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扩大核心竞争优势,培育形成具有行业主导权的“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以及进口替代企业集群。支持化工企业技改升级,鼓励企业与集团总部、上市企业、领军企业建立常态化战略合作通道,推进重大项目共商共建、产业链供应链重组,促进产品提档升级、企业提质增效。力争每年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个以上。
4.聚力引培重大项目。加大化工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各地利用化工园区联动招商,实行利益共享。深化对外交流,加强与跨国企业、央企战略合作,突破重大项目。瞄准绿色能源化工、海洋化工、新医药产业链上下游以及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橡胶和塑料等产业高端领域,开展链式招商,引进和实施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增后劲的高能级项目,在特种工程塑料、生物基材料、高纯电子化学品、高效绿色催化剂等产业化上形成突破。力争每年每家化工园区签约化工项目10个以上。
(二)规范提升化工园区
1.健全园区管理体系。落实《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建立定期评估、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化工园区人员和机构管理,提高化工园区专业化监管能力和服务发展水平,强化招商力量配置,促进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向监管与发展并重转变,推动监管力量与发展目标相适应。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化工园区承载能级,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公用配套、生态服务体系。重点推进智慧管廊、低碳热力中心、水循环系统、绿电直供专网、氢储运基地等新型设施建设,提高化工园区可再生能源比重。完善化工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危化品物流仓储、污水处理厂、创新综合体等功能载体建设,提升管理信息化、决策智能化、应急一体化的保障能力。
(三)加快建设创新体系
1.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构建化工产业创新体系。鼓励化工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实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数量翻番。促进化工产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联合攻关体、揭榜挂帅等,突破微反应器工程化、智能催化材料、生物基合成、绿氢耦合工艺等技术,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引育计划,加强化工企业人文关怀,招引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培育新一代企业家队伍,打造化工产业人才高地。
2.支持创新载体建设。适时制定中试基地有关规定,鼓励化工园区建设中试基地。支持化工企业建设研发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医药合同研发生产组织,与制药企业合作开展新药项目研发生产。落实国家和省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和应用扶持政策,鼓励化工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四)促进绿色智能发展
1.坚持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化工园区污染处理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抓好污染防治源头管控。鼓励企业采用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高效催化等先进技术装备实施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加快CCUS技术应用以及综合资源循环利用,构建产业耦合发展、资源综合应用、能源梯次利用的化工产业生态体系。每年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实施重点节能改造提升企业5家以上。
2.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更高水平推进化工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引导数字经济赋能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化工生产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加快化工企业生产设备和流程的智能化改造。支持重点企业信息化全链条改造,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树立一批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标杆。每年实施信息化智能化改造项目10个以上、培育省级先进智能工厂4家以上,推动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3级以上企业比例达到15%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5%以上。
3.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感知评估、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能力,对化工装置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实施动态评估、管控,推动新一轮化工老旧装置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应用微通道、微反应器、连续流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推进园区外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每年动态更新一批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改造项目。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严格化工项目准入。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杜绝淘汰类项目落地,严控限制类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应在化工园区和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实施,引导支持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入园。以物理加工为主要生产方式的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以及为其他行业配套的二氧化碳捕集、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工业气体项目可以在化工园区外实施,支持润滑油、涂料等以物理加工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区域特色产业进入合规园区整合集聚发展。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国家和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支持项目清单、搬迁入园和以物理加工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新建项目,在保证安全环保投入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不受投资额限制。
2.规范项目审批流程。落实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政务服务部门(数据部门)负责化工项目核准或备案,除规定由市级以上备案的以外,原则上化工项目由所在地的县级政务服务部门(数据部门)备案,不得随意改变审批层级、增加审批环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层各级严格执行化工项目管理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部门审批不得增加审批前置事项,项目备案前不再组织市级联合会商,各地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县级会商。加快优质化工项目安评、环评、能评审批,提供财税金融、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以高效便捷的服务助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意见自2025年6月9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化工项目联合会审办法的通知》(盐政传发﹝2020﹞15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