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03X1/2025-27215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7-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时效 有效

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及办理指南

 一、政策内容

1、申领对象:为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生育一孩,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补贴标准: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的50%给予补贴,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

3、补贴期限: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补贴一次性发放。

二、申领方式

1、办理材料:①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③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的生育登记证明原件;④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①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②点击“单位办事”,选择“就业创业”,点击“就业补贴”模块中“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申请”,点击“申报”进入页面;③完善页面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提交”;④待后台受理审核后反馈。

(2)线下办理。单位参保地人社或政务服务大厅。

三、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市本级: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城投商务楼2楼人社服务大厅B区3-4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8395570、0515-88322212。

亭湖区: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39窗口(希望大道中路18号)。咨询电话:0515-68773783、0515-68773307。

盐都区:盐都区政务服务大厦1楼服务大厅B区B17、B18窗口(世纪大道1188号)。咨询电话:0515-88235660、88235990。

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03窗口。咨询电话:0515-68806272。

盐南高新区: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7号楼行政服务中心2楼1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69935757。

大丰区: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市民服务中心1楼人社服务大厅16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2030865。

滨海县: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D区8-9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4238841。

阜宁县:阜宁县上海路158号县人社局1楼20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7386504。

响水县: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25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681802、0515-86681804。

射阳县: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东2楼B202。咨询电话:0515-89221856。

建湖县: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东1楼1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212909。

东台市: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34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522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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