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对稳定渔业发展空间、保障水产品稳定供给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对自然资源管控政策措施发生重大调整,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体系,实施“多规合一”,原有的《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部分内容与《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现状存在不协调现象,已较难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规范管理,促进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有效配置,推动盐城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共有六章十八节。第一章总则部分,分五节对《规划》编制的目的意义、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规划范围进行了说明;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部分,分三节对我市水域滩涂承载力、水产养殖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初步分析,提出了养殖水域滩涂开发的总体思路;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部分,分四节对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进行了划定,并对各功能区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第四章保障措施部分,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相关保障措施;第五章附则部分,主要是对《规划》的法律效力及规划图件情况进行简要说明;第六章附表部分,主要包括全市各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以及养殖水域滩涂现状图及规划图。
三、《规划》的功能区划情况
一是禁止养殖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领海基点特别保护区、主要河流及港口航道、重点生态红线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洪水调蓄区以及海洋发展区部分地区,规划面积为171154.80公顷。二是限制养殖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生态红线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城镇开发边界,以及海洋发展区部分地区、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的现有养殖水域、未利用水域和其他限制养殖的水域,规划面积为1091636.75公顷。三是养殖区。主要包括淡水养殖区、海水养殖区,规划面积为698675.20公顷。
《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
修编》咨询类问答
1.问:《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总体思路是什么?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结合盐城市经济发展现状和生态保护实际,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构建渔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实现盐城渔业高质量发展。
2.问:《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有什么特色亮点?
新一轮规划以“精准划定、精准衔接”为核心,系统梳理国家“多规合一”、“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政策要求,严格对照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结合盐城市上位规划、产业现状以及生态保护政策,明确修编的政策边界和刚性要求。新一轮规划对全市水域滩涂功能区进行了重新调整,首次将盐城海域纳入全市规划范围,同时将与国土空间规划不符的部分功能区域调出,新增交通运输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等海洋发展区域类别,在水域滩涂功能区域划定上更加科学合理。
3.问:《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在“三区”划分方面有什么变化?
新一轮水域滩涂规划总面积1961466.75公顷,较上一轮规划面积增加了624950.65公顷。其中,禁养区171154.8公顷,较上一轮规划减少21379.94公顷;限养区1091636.75公顷,较上一轮规划增加517408.31公顷;养殖区698675.2公顷,较上一轮规划增加128922.2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