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我市湿地资源管理和湿地保护修复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落实《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要求,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盐城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形成规划成果。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规划》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二、公示类型
征求意见稿
三、公示方式
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意见反馈途径
对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邮寄书面意见至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处(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并在信封上注明“盐城市湿地保护规划”,邮政编码:224001,联系电话:0515-88187082);或发送至邮件:ycsghjsgc@163.com。
热忱期待广大热心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盐城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