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内容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 1 | 强化社会化 环境监测机 构及运维机 构监测质量 监督管理,严 厉惩处监测 数据弄虚作 假行为 | 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污染自动 监测设备运维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监测数据 弄虚作假行为,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三十二条 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依法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实施监督管 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 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方面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应当加强联合监管,并按照职责采取随机抽查等 方式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生态环境监测活动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
| 2 | 加强新生产 非道路移动 机械监管 |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 的违法行为。 |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十六项第三条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不达标非道 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工信局 |
| 3 | 加强工程机 械监管 | 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鼓励 淘汰老旧工程机械。 |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十六项第五条 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 改造,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 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
| 4 | 加强农业机 械监管 | 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农业机 械改造和淘汰。 |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十六项第六条 鼓励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进排放 不达标农业机械改造和淘汰。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5 | 加强港口作 业机械监管 | 推进排放不达标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 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 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 |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十六项第七条 推进排放不达标港作机械清洁化 改造和淘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 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 | 市交通运输局、盐城南洋国际机场 | 盐城海事局、市市场监管局 |
| 6 | 生物多样性 保护 | 推动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全面提升保 护能力和管理水平。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 样性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18 号)第二十八条:省级层面由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 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5 号)。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广电局、盐城海事局、盐城海关 |
| 7 | 推进减污降 碳协同增效 | 实施《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通过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突出重点领域协同增效、持续优化环境治理、积极开展创新示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 省碳达峰碳中和1+1+N 政策体系任务分工明确,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局、林业局,人民银行盐城分行、盐城银保监局、盐城证监局、乡村振兴局 |
| 8 | 种植业污染 治理 | 推动种植业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 效,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 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 |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1〕106 号)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废旧农膜、 秸秆、包装废弃物,职责分工均为省农业农村厅牵 头或者职责分工排第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