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凡、刘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马凡同志任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宏同志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