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马凡、刘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7 09:28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马凡同志任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宏同志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