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戚阳艳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戚阳艳同志任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