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73E/2026-2702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市监局 发文日期 2026-03-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时效 有效

关于《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盐城地方审查方案的解读

为做好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的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审查方案”)。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 制定审查方案目的

为了满足我市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生产企业的许可需要,推动我市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行业的发展,我市制定地方审查方案,统一审查尺度,强化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 适用范围与要求

本次公示的审查方案适用于以富含蛋白的可食用植物(豆类、谷类、坚果及籽类等)、食品加工用粕类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等单一物质为原料,经过提取(根据原料需要)、酶解和(或)微生物发酵、过滤、杀菌、干燥等工序生产的,相对分子质量在189~10000 的肽为主要成分的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核心内容围绕生产许可条件展开,重点包括:

1.生产场所:详细规定了企业厂房选址、功能区域布局、清洁作业区标准等要求,特别是对车间消毒物料管理、虫害管理等环节提出了明确指引,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符合卫生规范。

2.设备设施:针对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工艺特点,明确了关键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的配置与性能要求,强调设备的适用性、精准性与维护保养,保障工艺流程科学、可控。

3.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要求设备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工艺流程设计符合产品特性与安全要求,并明确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的关键控制点为酶解杀菌、干燥、内包装、金属探测以保障产品稳定生产,生产过程可控。

4.人员管理:明确企业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技术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资质与职责及培训考核要求

5.管理制度:强调建立并严格执行包括采购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运输及交付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品管理、设备管理、清洗消毒、产品防护等在内的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记录,实现可追溯。对生产过程记录出厂检验项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6.产品检验:强调检验报告的严肃性,列出强制执行标准及其他标准。

三、 重点说明

1.针对要求,精准监管:审查方案只针对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的生产,审查要求更具针对性,便于企业理解和执行,也利于监管人员精准监管与审查。

2.强化过程控制审查方案更加注重生产过程的动态管控,强调对“人、机、料、法、环”各环节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推动企业实现从“被动合规”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3.强调主体责任通篇贯穿了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配备匹配的管理和技术力量,持续保证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四、实施方法

新申请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的生产许可的企业,将依据审查方案进行审查。我局将组织宣传培训,指导企业理解并落实相关要求,促进我市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总局发布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有关的细则,我市审查方案即时作废,以国家总局发布为准。

五、查阅与反馈渠道

相关细则全文可通过[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公众和业内人士如有宝贵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网站指定渠道或书面形式反馈。反馈意见应具体明确,并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我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进一步优化审查方案。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我市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共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