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工作要求,以法治思维赋能公积金管理服务创新,以法治方式破解民生保障难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中心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精准赋能高质量发展
1. 完善使用政策,释放民生保障效能
主动适配房地产市场新形势,秉持“能优尽优、应出尽出”原则,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推出12项关键措施,包括提高县(市、区)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支持用足贷款额度、延长借款年龄上限、放宽购房首付款票据认定标准、放宽购房提取范围等,拓宽职工购房资金来源,减轻职工家庭购房压力。同时,强化助企帮扶,简化降比缓缴报审材料,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网点,为缴存企业和缴存人提供更优质服务。
2. 服务数字转型,打造便民利民标杆
中心积极推进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依托商业银行直连接口及人行征信协查双通道,精准获取商业性住房贷款数据,实现全量商业性住房贷款信息自动化核验,让数据“多跑路”。针对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政策调整带来的新需求,持续优化完善业务功能,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推动智能客服功能模块与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深度数据互通,通过智能语音、在线对话等交互方式快速查询公积金账户变动、贷款履约等业务信息,不断提升用户服务体验。2025年,探索AI智能应用,上线网厅“E办助手”“盐小金”智能客服,累计服务4.54万人次,分流8.41%人工咨询量。持续加强“我的盐城”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自助服务渠道推广力度,2025年,单位和个人线上业务办理量超374万件,线上业务办理率96.17%以上。
3. 深化改革联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依托国家、省、市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再次优化缴存业务流程,能由公积金系统协查、核验并存证的材料,不再要求单位提供材料,取消业务经办人身份证、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介绍信等7项证明收件。全面推广“苏服码”,协同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流程,推进长三角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两地联办”“代收代办”“全程网办”等服务。2025年,办理“一件事”业务3万件,“长三角一网通办”业务1801件。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中心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流程。《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涵盖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两个流程,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后,在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集中整理并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共22份,新增行政处罚立案通知、投诉处理告知等执法文书,提升执法流程规范性,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维护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
2. 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要求,完成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工作,梳理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形成中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按照“谁编制、谁公示”原则,在中心外网主动公示。依托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严格执行“企业安心生产日”制度,落实执法活动“线上报备、入企扫码”要求。2025年,入企检查报备159次,报备率达100%。
3. 完善法务保障机制,强化法治支撑
中心聘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服务团队,实行“每周值班+随时响应”工作模式,对中心政策执行、日常运营、投诉处理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书面或口头法律意见,并全程参与重大政策制定、合法性审查、复杂案件处置工作。2025年,法律顾问团队解答法律咨询145件次,审查合同、函件12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4份,参与行政及民事案件29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质效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心网站执法公开专栏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人员等信息,动态公示行政处罚、公告等内容,确保执法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终端,对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的全流程进行音像记录和文字资料归档,实现执法行为可追溯,有效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职工合法权益。2025年,行政执法案件86件,发出责令限期缴存决定76件,通过调解处理6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4件。
2. 深化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落实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巩固年行动要求,专题学习贯彻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中心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公示《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并及时向省、市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3. 拓宽执法监督途径,选聘涉企监督员
依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盐城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积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通过定向选聘方式,聘请19名本市企业经营者、法务工作者、公司律师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人员担任住房公积金行业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经资格审查后,在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对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日常涉企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4.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工作根基
围绕理论学习与执法实践,组织执法人员实施分层分类推进培训,累计组织系统内专项培训5次,完成科级及以下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49名执法人员参加市级行政执法培训、12名执法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提升培训(执法专题)、4名公职人员参加执法岗前培训与考核、2名执法人员参加市级行政执法考试、66名公职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合格率与考核通过率均达100%。组织13名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通过案例教学强化执法人员实践应用能力,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1. 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围绕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在谋划重大战略、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前,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中心党组集体学法制度,精准把握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作用。
2. 聚焦重点宣传主题,拓宽普法覆盖维度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收官工作,紧扣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法治宣传重点,精心策划“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行政执法普法月、“12・4”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宣讲、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办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全流程,在窗口服务、上门走访、线上咨询等服务场景,向当事人释明公积金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据,主动解答群众法治疑问。
3. 紧扣民生实际需求,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持续开展“公积金就在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四进”“两送”“两问”线下服务,为超200家企业和社区提供上门政策宣讲与业务指导。通过楼宇(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服务短信等平台定向推送公积金业务政策、办事指南、服务网点等信息,不断拓宽线上宣传渠道。2025年,围绕缴存单位和缴存人的实际需求,发布“你问我答”专栏42期、制作“公积金云课堂”微视频42期,更新公布全市8个公积金自有大厅、140个银行网点及311个社区站点信息。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公积金工作全过程,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5年,组织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制定、执法管理、投诉处理及信访工作等重点问题;组织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国务院、省住建厅、市政府办相关工作方案及通知精神,制定中心专项行动工作计划,部署执法质量提升、涉企检查、普法宣传等任务,并将责任分解至各部门、各管理部。
修订《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作为领导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加强执法监督和专项督查,带队深入管理部调研指导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及信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推动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思维,以“头雁效应”引领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创新与数字化融合深度不足,AI技术在执法监督、政策风险评估等领域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未能充分发挥技术赋能作用;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企业缴存意识仍需提升,执法维权与稳企助企的平衡需更精准把握。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依法履职有机统一,紧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治素养、强化普法实效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高质量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
(一)优化政策服务,助力住房消费需求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要求,持续贯彻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聚焦“以用为先”定位,及时修订出台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支持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组织执法人员、法制骨干参加法律知识、执法基本理论培训及市级行政执法培训,做好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工作,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优先采用合规指导、说服教育、协商化解等非强制手段,将普法宣传渗透进执法办案各环节。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涉公积金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处置效率。
(四)深化法治宣传,构建全民普法格局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启动“九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紧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核心目标,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意识,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化建设。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出“公积金法治云课堂”,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统筹推进执法普法、民法典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等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