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烟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普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规范经营,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夯实法治烟草建设根基
一是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年初专题召开全市系统法规工作会议,对年度的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规体改工作要点,锚定年度总体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方向不偏、靶向精准。
二是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并印发《盐城烟草系统2025年度法治建设考评细则》,将市县两级领导班子述法与述职、述廉工作深度融合,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完善法规队伍发展机制。规范公职律师管理,结合行业法规工作新形势与公职律师执业实际,修订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强化公职律师工作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论证、行政执法监督、法律纠纷处置等工作中的专业作用;优化人才队伍配置,结合全系统人员编制情况,科学制定法规岗位人员招录、调配及培养计划,全面构建“制度保障+人才培育+资源优化”的法规队伍发展体系,为法治烟草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强化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许可复核监督。全市烟草系统常态化开展行政许可办理实地复核工作,从申请材料真实性核查、现场勘验标准执行、审批程序合规性等方面强化全流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许可办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防范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以高效规范的许可服务提升行政相对人满意度。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实施行政执法集中法制审核,2025年,市烟草局制定并印发《江苏省盐城市烟草专卖局集中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创新构建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初审+复审+会审”三级法制审核模式。组建集中法制审核小组,依托线上电子案卷开展审核工作,有效强化市级局对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2025年累计组织开展卷宗评查4次、行政执法视频检查1次,累计评查行政执法卷宗128份,评查组严格对照《江苏省烟草专卖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全面排查行政执法法律风险,针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靶向施策,督促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整改举措,切实筑牢行政执法风险防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对案件办理合法性开展全面审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市系统共审查行政处罚卷宗1096份,完成各县级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核49件。
三是构建行政执法多部门联合监督。为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领域权力运行风险,整合法规、内管、纪检监察及专卖管理等部门监督力量,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2025年,聚焦行政执法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专项监督、“12313”热线运行管理专项监督等活动3次,围绕举报投诉处理、许可审批流程、案件查办过程等核心环节开展联合核查,突破视角局限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流程精准“把脉问诊”,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筑牢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屏障。
四是强化行业外部社会监督成果应用。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流程和结果,主动将行政相对人、零售户、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对烟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转化为改进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具体举措。同时,健全行政法律纠纷处置机制,全年共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听证会、专题研讨会等19场,有效处置法律纠纷30起。发挥外部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的专业优势,围绕行政法律纠纷相关案例,对行政执法全流程审视审查,精准查摆执法薄弱环节,2025年全市共发布行政执法法律风险提示单5份,靶向优化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五是全面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制度,制定并公开发布《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标准(烟草专卖品、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明确检查主体资格、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要点和不同市场主体检查频次标准,杜绝无权越权执法、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情形,切实为企业减负,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全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执法证件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监督强效能,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效能
一是坚决执行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遵守“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坚持“调研先行、论证前置”,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组集体研究审议,确保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契合盐城烟草发展实际。
二是坚持和完善制度体系。梳理现行有效制度,科学评估和实施制度“立、改、废、释”、制度文件集中清理和制度清单动态管理工作。2025年立足盐城本地雪茄烟市场发展现状和合理设置雪茄烟零售点标准需求,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烟草行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相关规范要求,精准出台《盐城市雪茄烟零售点设置条件的通告》,为保障盐城雪茄烟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三是完善经营措施管控机制。建立经营措施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开展企业制度文件和日常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加强企业经营措施法律风险管控;妥善运用好经营管理措施的引导调节作用,积极推动企业经营措施对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的积极引导作用,为全市烟草市场营造更优的法治氛围。
(四)全面落实执法普法责任,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法治烟草建设工作,明确要求全市系统健全法治宣教体系,提高全员法治素养,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学法。各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在学懂弄通悟透上下功夫,为法治烟草建设和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坚持开展执法人员学法讲法活动,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学习宣贯,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的输入与输出,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素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大力开展法规条线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模板修订、法治建设课题研究,邀请行业专家、顾问律师和内部讲师开展经验交流等活动,全面提升法规队伍的法治素养。
二是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地。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重点加强《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盐城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盐城市雪茄烟零售点设置条件的通告》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及时做好释疑解惑,积极引导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深入了解烟草行业新规,全面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实践活动,通过“3·15”“4·15”“6·29”“12·4”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动行业超常规打假打私与法治宣传工作深度融合;积极组织烟草职工、零售户、消费者参加第三届全国烟草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普法,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重要理论和法律法规
通过月度、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带头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坚持一把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依法控烟履约等进行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四个依法”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高度重视、稳妥推进企业规范管理,及时印发《盐城烟草系统2025年度法治建设考评细则》《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系统法规体改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时梳理更新现行有效制度正面清单,提升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三)带头依法依规决策
一是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遵守“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凡是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时,能坚持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组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二是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法律力量,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对重大制度、重要文件等进行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避免各类法律风险。
(四)带头履行普法责任
督促指导法规、专卖等部门不断完善“以案释法”发布渠道,通过“盐城金丝利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宣传,提升普法工作覆盖面。利用网站、企业微信等平台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到位”。重视打造“法治盐烟”品牌,利用盐城烟草法治文化基地,以便捷可视化的普法载体和高品质的普法作品,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三、法治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盐城市烟草局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了一些工作举措,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治宣教深度不足。基层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形式较为单一;面向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的普法方式方法不足,针对性有待增强;新兴媒体平台的普法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尚未形成特色亮点。
二是对常见法律风险警惕性不足。以本期高发的投诉举报案件为例,在市场监管领域,又或者是其他地区的烟草管理领域,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早已屡见不鲜,甚至形成了规范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及典型案例。但我局对此类案件的重视程度之前并不高,也导致了我们在案件处理初期缺乏体系化思路。
三是在法规队伍建设方面,全市系统法规队伍流动性较大,专业化人员匮乏。公职律师培养乏力,尚未形成培养、管理、使用、激励的完整体系。盐城烟草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9人,其中公职律师1人,存在专业化深度培养乏力、各领域法律专业人才不够。
四、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市烟草系统继续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扎实推进盐城烟草系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盐城烟草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科学谋划实施“九五”普法规划
一是聚焦普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升级内部普法师资库,吸纳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执法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及外部法律专家入库。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宣贯。结合行业改革发展与监管重点,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电子烟监管新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纳入核心宣传内容,编制针对性强的普法手册、普法视频等宣传材料,精准普法引导行业内外树立法治共识。三是突出法治宣传实践效果。将企业经营、监管服务与社会普法深度融合。针对零售户群体,依托许可证办理、日常检查等开展“嵌入式”普法;面向消费者,结合“3·15”“12·4”等节点,普及烟草识别、消费维权等知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重点,持续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通过张贴警示标识、发放宣传海报等形式,强化“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的法律宣传,切实提升普法工作的社会价值与实际成效。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持续完善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定期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清理,逐项修改、完善存在法律风险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工作流程,通过制度控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法律风险管控。加强对专卖执法、卷烟营销、广告宣传、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法律风险的防控力度,完善审查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精准防控。三是持续完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对已发生的专卖执法、经济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总结相关经验教训,提升实践应对能力,同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全力避免后续类似增量案件发生。四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卷烟真伪鉴别专业优势,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卷烟真伪鉴别服务,同步讲解卷烟包装工艺、防伪标识等鉴别要点,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健全消费投诉受理时限、调解流程及反馈标准,对涉及卷烟质量、价格争议、服务态度等投诉,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及烟草行业规定,组织双方进行公平公正调解,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法规队伍素能建设
一是完善法务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全市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科学推进法规岗位人员优化配备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风险防控作用,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构建以法规部门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务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法规工作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行业内外专家,就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及法制审核等内容进行培训;定期分析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与不足,继续开展法规条线“一家一课”法治讲堂活动,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三是强化法规专业工作实践。适时组织法规人员业务交流、挂职轮训、参观法院庭审等活动,注重实践锻炼,整体提升全市系统法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四是积极推进普法讲师团队建设。积极组织普法志愿者参加内训师技能培训,提升普法讲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学法与讲法”机制,搭建普法宣贯平台,以“授课讲法”的形式,采取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加强法律法规知识输入与输出,全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