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号),涉及我市不合格食品2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建东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青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建东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青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建东日用品经营部,并对该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经营部 购进青椒4公斤,货值金额32元。已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货值金额小,属于初次违法,并未造成食源性疾病。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给予警告。
二、盐城市大丰区万盈华平购物超市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大丰区万盈华平购物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盐城市大丰区万盈华平购物超市,并对该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超市共购进生姜7.5公斤,货值金额97.5元,已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货值金额小,属于初次违法,并未造成食源性疾病。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给予警告。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