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较上年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对招生录取批次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2025年的第三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与第四批次合并,新的第三批次涵盖三星级及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第四批次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2.问: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筹,坚持职普协调、应招尽招。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地各学校,各地各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摸排和学位预测预警,为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提供依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关于下达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3.问: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答: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为4个批次,考生可填报各类普通高中志愿和职教类志愿,招生学校具体批次、分段和招录办法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在各地志愿填报表和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
第一批次:(1)公办热点高中、部分四星级公办普通高中实验班;(2)民办合作办学学校。招录按(1)—(2)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二批次:(1)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部分三星级普通高中实验班等;(2)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招录按(1)—(2)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三批次:(1)三星级及其他普通高中;(2)综合高中班;(3)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4)五年制高职;(5)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6)高级技工班。招录按(1)—(6)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4.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如何填报?
答: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推行“手机端”方式填报,依托“我的盐城”APP,在“盐城中考志愿填报”平台统一填报。考生或家长通过手机,凭用于填报志愿的账号(建档号)、密码(身份证号)及动态口令登录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学生志愿填报在市统一平台提交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因外界因素干扰或操作不当出现差错,可由家长或家长委托的其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提供相关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书等佐证材料,向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系统完成志愿修正。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中考指南》中各批次学校招生计划和报名区域的填报说明,在充分了解各种情况后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慎重填报志愿。志愿表空白、一个志愿未填报的不得提交,考生因放弃一部分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当而未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所属初中毕业班班主任进行统一培训,加强对考生网上正确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各地各初中学校要将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特别是民办学校)及收费办法等,在学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家长会、公示栏等渠道向家长和考生公开。
中考志愿填报的具体流程如下: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手机上安装“我的盐城”APP,在规定时间内找到中考志愿填报系统链接,点击进入。凭档案号、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和动态口令登录系统,自主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会进行数据逻辑校验。确认无误后提交志愿,只有正式提交的志愿,才能成为有效志愿。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要认真保管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遗失或遗忘,须按程序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申请重置或补发。
5.问:今年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如何设置?
答:今年盐城市区(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建档考生可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及栏口安排,总体保持稳定。具体设置详见《中考指南》及各地志愿填报表。其中,江苏省盐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招生,在志愿填报系统中与各地四星级公办热点高中同一批次,并在其前单独设置志愿栏口,考生可从上述三校中选择1所填报。盐城市京师实验学校、盐城枫叶高中、盐城外国语学校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的招生,统一设置志愿栏口,按照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民办高中收费标准较高,考生及家长要了解清楚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后慎重选择。
6.问:综合高中班学生学籍如何注册、学习地点如何安排?
答: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从2025年起,综合高中班学生均须在“江苏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备案学籍信息,学生分流时将从系统中自动调取信息并完成学籍异动,未备案的学生分流将无法在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
综合高中班学生第一学年在招生的中职学校就读,在学习普通高中必修课程的同时,学习职业教育相关课程,不得提前到合作的普通高中就读。第一学年结束前根据个人意愿实行分流,分流后选择普通高中路径的学生学籍不变,继续学习普通高中内容,学习地点由中职学校和合作的普通高中共同商定,并且要求报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在填报志愿前告知学生及家长;选择职业学校路径的学生转为中职学籍,继续在中职学校就读。
7.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如何招生?
答: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面向盐城全市范围招生,中考录取时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前段5年在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学习,5年学习结束后转段到本科院校进行后2年学习。“5+2”项目的转段学生须参加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的学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进入本科阶段学习。“5+2”项目颁发“专升本”毕业证书。
8.问: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如何招生?
答: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面向盐城全市范围招生,可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选择2个专业,录取时按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参照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前段3年在中职学校学习,3年学习结束后转段到高职院校进行后3年学习。“3+3”项目的转段学生须参加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且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专业基本技能成绩全部合格。
9.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如何进行?
答: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仍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实行网上集中录取,按志愿填报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名册统一审批。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控制线、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全市和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比例划定,且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各类职业学校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不得组织预登记,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市域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与招生录取联动机制,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不得为未实际就读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确保“人籍一致”。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五年制高职类院校最低投档控制线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综合高中班、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高级技工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江苏省盐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尾数同分不追加计划,如遇同分,则录取数学、语文、英语三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如三门总分仍有同分现象,则分别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0.问:今年普通高中体艺专项计划如何招生?
答:为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建设,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我市今年继续安排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专项招生计划,该计划单列,未用完的专项计划转入普通招生计划。经审核准予开展的项目,必须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录取结束后,须按规定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名单。
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与人数,选择报考相关普通高中。考生只能报考所在区域一所学校一个高水平招生项目,多报无效。各招生学校的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在盐城教育网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备录。报考四星级高中或享受四星级高中招生待遇学校的体艺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以上,科技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以上,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艺术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A等,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三星级及其他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尾数同分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不得突破该项目的招生计划。以上录取在每批次提前进行。
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学校体育学训并重,对未完成体育类项目招生计划的,可由招生学校对该项目专项测试成绩及竞赛成绩突出的考生,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11.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有无调整?
答: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加分工作具体按《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盐教办中函〔2022〕5号)执行,符合政策性加分规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类别加分投档录取。
12.问:往届生报考有哪些限制?综合素质评价有何要求?
答: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江苏省盐城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含西环路、蓝海路、润海路三个校区)、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江苏省东台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射阳中学、江苏省阜宁中学、江苏省滨海中学和江苏省响水中学等10所四星级公办热点高中。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六个方面中,有一个方面被认定不合格或为D等,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有两个方面被认定不合格或两个D等,不得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
13.问: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何规定?
答:高中阶段招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求,不得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等,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学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不得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职业学校落实招生资质公布制度,对招生资质未核查和资质核查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坚决治理有偿招生,不得将招生宣传费等相关经费与招生人数、生源质量挂钩,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查实的有偿招生行为,将按照《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苏教规〔2018〕5号)严肃处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均要设立招生工作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教育网站上公布。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8228663(盐城市教育局中教科),88228683(盐城市教育局职社科),88228690(盐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88399020(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