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发展,扎实开展2027年度全市大学生(包括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下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7〕9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明确2027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上年度标准不变,为每人29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