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及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
2.加快推进“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总结上半年农业农村工作,开展乡村振兴考核工作培训。推进“人工智能+农业”应用场景建设。实施科技赋能农业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企业。
3.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服务市领导开展敲门招商活动。组织开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评审、推荐以及市级企业申报监测。做好2025年度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指导督促省级以上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开工建设,储备第二批资金项目库。督促加快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4.做好二季度农村居民收入评估。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督促加快实施各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实质性整改。筹备常态化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识别认定以及原建档立卡对象分流工作;开展新一届工作队轮换选派。
5.全面推进“三夏”生产,确保夏粮颗粒归仓,秋粮种足种全。加强在田作物管理,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果蔬供应有序。推进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推进种业振兴专项奖补资金拨付,做好品种全链条管理,开展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抽查。
6.加强生猪产能调控,稳定重点畜禽生产;及时开展春防补免;持续推进牛羊违规屠宰清理整顿。聚焦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问题排查整改,做好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执法检查。
7.做好海洋经济审计迎查各项工作,开展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行动,跟踪调度蓝色种业黄海实验室、海水鲑鳟科创中心、滨海陆海接力养殖工船等重大项目进展。
8.开展省市监测抽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深化重点水产品和畜禽产品专项整治。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做好上半年农业经济运行及农林牧渔业GDP核算。
9.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完成第三批培育村项目建设任务,开展第三批培育村、首批培育片区市级验收;编制各地2026年度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储备方案,督促完成市级片区规划方案编制和评审。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验收各地“首厕”完成情况,有序开展施工建设。
10.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25年度项目,制定2025年度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做好2026年度第一批、第二批国债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推进调查摸底上图入库。按时序完成耕地质量监测、土壤“三普”有关工作。实施大市区农产品产地环境例行监测项目,督促其他县(市)开展夏季采样,指导持续管理原受污染耕地。
11.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农业防汛举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整治任务。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控,做好伏休期间专项捕捞及养殖渔船的安全监管,组织毛虾专项捕捞联合执法巡航;强化渔业安全培训教育。开展“三夏”农机安全执法检查。
12.做好信访维稳、信息宣传、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