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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易制爆化学品的辨识与分类问题
内容 橡胶制品企业中使用不溶性硫磺,CAS号:9035-99-8,俗称聚合硫,是硫磺的异构体,危险特性与硫磺(CAS号7704-34-9)一致,请问该物品是否要作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来进行备案、管理
办件编号 LM20260468874
提交时间 2026-04-21 10:43:48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6-04-24 08:33
内容回复

来信人同志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控以名录列明的品种为依据。您咨询的橡胶制品企业使用的不溶性硫磺(CAS号:9035-99-8,俗称聚合硫),未被列入该名录,因此无需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办理专项备案和管控手续。

同时提醒,不溶性硫磺在高温条件下会分解为普通硫磺,粉尘状态下仍具有燃烧、爆炸风险,企业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易燃固体类危险物质的相关要求,规范储存、使用全流程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0265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相关安全管理要求请按新法规定执行。

如需进一步明确该物质的行业安全管控标准,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开展专项安全评估,结合企业使用场景、工艺条件细化安全管理要求。

盐城市公安局

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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