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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育津贴
内容 社保交于盐城滨海县,我2026‑04月和2026年-09月社保存在单位补缴,(单位原因忘了缴费,次月就补缴了)预产期2026‑12,确认该补缴生育保险是否认可连续缴费,会不会影响生育津贴申领。
办件编号 LM20261072284
提交时间 2026-10-02 10:04:43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6-10-12 10:24
内容回复

来信人同志:

一、基本情况

经医保系统查询,来信人自2025年9月起至今,在盐城市滨海县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二、信访诉求

2026年4月和2026年9月社保存在单位补缴(原因为:单位忘了缴费,次月就补缴了),参保对象预产期为2026年12月,咨询该补缴生育保险是否认可连续缴费,会不会影响生育津贴申领。

三、答复意见

根据盐政发〔2014〕138号《盐城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政策,经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您2026年4月生育保险为正常应缴,该补缴记录确认为连续缴费。2026年9月生育保险目前仍为未缴费状态,到预产期2026年12月是否认可连续缴费,需视后期缴费到账情况而定,若连续缴费就不会影响生育津贴申领。

2026年10月8日上午9点30左右,我单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知您相关情况,当事人表示已知晓,满意。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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