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人医疗账户划入比例 |
内容 | 请问个人医疗账户划入比例是多少,网上查到的说法各不相同,希望官方能给个详细的计算方法 |
办件编号 | LM20190805540 |
提交时间 | 2019-08-19 11:27:04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回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19-08-21 10:35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同志:您好! 您的信件已收悉。经了解您为亭湖区参保职工,现将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划入比例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盐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盐政发〔2009〕68号)和《盐城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盐政办发〔2010〕188号)规定,职工个人医疗账户按月划入,划入比例根据参保人员年龄确定。具体标准为:35周岁及以下者按本人缴费工资4%划入;36周岁至45周岁者按本人缴费工资5%划入;46周岁及以上者按本人缴费工资6%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总额的7%划入。在划入的基础上,从个人医疗账户中提取本人缴费工资(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总额)1%用于设立职工门诊统筹基金。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