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093
案由: 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成果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张红霞
届次: 9 案号: 0093 会议: 1
类别: 社会及公共事务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公安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教育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住建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07-05 15:16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的城市环境,提升盐城市的文明形象,让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不断巩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成果,为此我们仍要矢志不移地加大禁燃禁放的宣传力度,营造禁燃禁放的浓烈氛围,让全社会联动,全民形成共识,自觉遵守盐城市政府2021年2月10日施行的《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这以前,禁燃范围是“市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区域内”,因城市扩大,现调整为“市区盐靖、盐淮、沈海三条高速合围圈,以及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几年来,禁燃禁放的效果明显,群众的知晓度提高了,违规燃放的人少了很多,鞭炮声与之前相比,声音小了、稀疏了。但仍有极少数人受传统观念影响,图热闹、喜庆,心存侥幸违规燃放。我们的宣传还有盲区,力度还不够,因此加大宣传禁燃禁放的力度刻不容缓,公安机关和社会各个部门联动起来,各负其责,形成全民参与,全年宣传的态势。做到宣传方式多样化,从新闻、广播、报纸、网络平台到组织人员深入单位、居民家中一对一宣传;宣传对象多样化,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员都要宣传到位,特别是进城的老人;强化源头上宣传,对禁放区域不间断排查,禁止布设烟花销售点,让想购买烟花的人无处买,共同巩固禁燃禁放的成果。建议如下:
1、对所有单位、门市逐一上门宣传,签订禁燃禁放的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对经营的单位、场所、行业与工商部门对接,从制度上明确职能部门管控职责。
2、落实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的宣传主体责任,每学期发放禁燃禁放“致家长一封信”,家长签字带回学校,将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确保每一个家庭不燃放。
3、加大对各个小区的宣传力度,发动物业保安、网格员、楼长和志愿者等力量,向居民发送“致居民的一封信”,宣传到户、到人,发动群众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4、利用各种电子屏、宣传栏,图文并茂宣传禁燃禁放的规定和相关案例。在人员集中区用小喇叭播放,挂横幅标语,让大家入脑入心,纠正传统的习俗。
5、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辖区范围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禁燃禁放宣传,并强化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的查处力度,实时公布有关处罚情况,震慑和警示心存侥幸人员。
6、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的处罚成本,将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中,使之不想放、不敢放。

市公安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面商 答复时间:2022-07-05 15:16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3 17:02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28
问题解决: 28
具体意见:
市教育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7:42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住建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5:02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