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168
案由: 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禽集中屠宰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陈芳
届次: 9 案号: 0168 会议: 1
类别: 其他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商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公安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城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办结日期: 2022-06-29 09:37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事 由:
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禽集中屠宰的建议
方 案: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牵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对照新形势下食品安全新要求,我市食品安全尤其是畜禽产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畜禽私屠乱宰,人畜共患传染病风险依然存在。二是畜禽私屠乱宰窝点大都沿用传统的屠宰模式,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无消毒设施,卫生条件恶劣。三是畜禽私屠乱宰窝点屠宰的畜禽逃避了产地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验等环节,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畜禽产品安全得不到保障。为此建议:
一是加快建立畜禽集中屠宰场。按照“先集中、后定点,先规范、再提高”的要求,优化布局 ,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探索推进畜禽集中屠宰管理,鼓励企业通过合作、收购、自建等方式建立畜禽集中屠宰场,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推行养殖场和屠宰企业挂钩、屠宰企业与超市对接,逐步实现收购、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全产业链经营。对规模养殖户,且符合土地规划、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规范要求的企业,允许向所在县(市、区)政府申请建设自宰点,自宰点仅限屠宰本企业养殖的畜禽。
二要开展畜禽屠宰行业清理整顿。严格执行屠宰企业标准,组织开展屠宰企业资格监督审查,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农业农村、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定期沟通协调,合力开展牛羊、家禽等小型屠宰场点清理整顿,坚决关闭生产规模小、设施设备落后、技术不达标、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屠宰场点。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畜禽屠宰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规范经营。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并加大畜禽屠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29 09:37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2-01 11:18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28
问题解决: 26
具体意见:
市商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6:50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19 15:33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公安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21:12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城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0:17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