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125
案由: 关于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朱陟等10人
届次: 9 案号: 0125 会议: 1
类别: 行政法制、廉政建设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人大办(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审计局(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07-08 16:23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是否公开: 公开

关于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的议案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集体的土地资产征用等行为使权属关系变的模糊不清;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缺少科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公开、公正以及公平性原则没能得到很好体现,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贬值以及闲置等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立法管理的必要性
农村集体资产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立法管理,能够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形成和谐发展环境。
1、农村集体资产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立法管理,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有利于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除国家征用土地和依法进行产权交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集体所有性质。
3、有利于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使集体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立法管理的建议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快农村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推进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立法管理,从以下方面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立法规范。
1、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是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机制的重要方面,村集体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收益分配方案,重要集体资产的购置和处分等重大事项,要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落实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决策权,监督权,增强集体透明度。
2、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登记制度、资产占用制度、资产收益制度、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以及资产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
3、实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定期培训,加大对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定期清查,全面掌握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依法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界定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进行重新核实,清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依法进行所有权登记,把应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都纳入管理的范围。做到账实、账款相符,全面摸清村集体资产负债情况;定期公开,强化乡镇对村集体资产的监督;县镇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管理和服务,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调解处理合同纠纷。

市人大办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未联系 答复时间:2022-07-08 16:23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反馈时间:
办理态度:
联系沟通:
答复质量:
问题解决:
具体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6:29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审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C.作出解释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6:59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