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132
案由: 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高晓红等12人
届次: 9 案号: 0132 会议: 1
类别: 社会及公共事务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人社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教育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卫健委(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06-23 15:27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切实的关系着国民生活,食品工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在食品安全、营养、食欲的三要素中,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基础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当前的检验检测工作还是存在着提高的空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食品安全检测机制有待加强。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还是不尽如人意:城乡两级市场食品检测覆盖面还是达不到要求,校园食堂许多食品未经过任何检测,食品中添加剂违禁、超标比比皆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另外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一些生产者违规使用农药、兽药(抗生素、激素)和各类添加剂,造成农药和添加剂残留超过标准,这无疑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特别是近些年来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预制菜行业也发展的越来越快,而这一块的检测工作也急需加强从而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下的食品安全。
(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急需加强。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加强检验检测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但是不可否认很多地方都仍旧存在相关技术人才的缺口,而这也导致了一些领域的检验检测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或处于进展缓慢的状态,这无疑会影响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三)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不足。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透明度不够,很多消费者一直处于“不明真相”的状态,缺少安全食品的基本辨别常识,难以识别问题食品。同时也缺乏对食品安全区检验检测工作的了解,对抽检食品有抵触心里甚至拒绝抽检,并由此引发对相关工作信任的缺失。一些消费者尤其是农村群众和文化层次较低的群众,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不想、也不知道如何去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商家的违法违规生产。
建议: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健康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来不得半点马虎,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强食品市场源头及终点检测工作。净化市场源头,重点应对人民每天需食用的粮食作物、蔬菜、水果、饮用水等严加控管,进行规范型、创新型种植、生产结构及生产保障体系调整。市场上的食品应由大型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国家认可的种植专业户、集团,生产厂家的食品占绝大部分,对落后的、零星的、质量无保障的种植户、生产小厂适时淘汰,或成无人问津而自灭。净化市场源头是重点,这一步抓好了,消费者才能放心。除此以外,为了更好的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可以加强对校园食堂,便利店的抽检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二)建立食品检验检测人才库。效仿最近成立的京津冀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联盟检验人才库,与其他地方联合成立相关类型人才库。我们这里所需的人才并不是京津冀那种高层次研究型人才而是更偏向于实干的技术型人才。人才库的设立可以由政府出面定期组织策划一些培训、检测竞赛以此来辨别出真正技术过硬,知识储备充足的机构人才并由这些人加强对各下属区县检测机构进行针对性的操作员培养从而扩大各个地方的仪器操作水平和抽检覆盖面。
(三)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开放,通过各种形式走进企业、学校、社区,开展便民检测、科普讲座、专家问诊、中小企业帮扶等活动,积极宣传检验检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让人民群众知道是如何进行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食品检验检测的重要性,具体检测哪些东西,如何检测这些东西,从而提高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明确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并予以公布,让百姓知道食品安全由谁负责、出了问题应该找谁。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扩大群众监督网络,建立健全举报激励机制,让群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大众自我保护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06-23 15:27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1-22 16:54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
市人社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3 11:28        协办
答复内容:
市教育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8 17:11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卫健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0 17:23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