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随之引起的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缺位、未成年人受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案据
一是家庭教育和监管缺位。未成年人犯罪或未成年人被犯罪侵害的案件中,多数未成年人是留守人群,多数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另有少数在亲戚家“寄宿”。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家庭教育、监管因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而存在严重缺位。
二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不足。部分未成年人欠缺基本的法律知识,对欺凌同学、强拿硬要、“组团打架”等行为仅理解为校园生活中的小矛盾、小事情、小插曲,对不法分子的教唆仅认为是“帮忙平事”,对性行为的认知停留在只要双方同意即可,等等。
三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一些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朋友圈”等渠道密切接触社会,在缺少必要辨识、了解的情况下,与来源复杂的陌生人建立深度交往,易成为犯罪侵害的潜在对象。
三、建议
一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商机制。克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由政府牵头,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通报、会商,共同抓好法治教育、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帮扶帮教等工作。
二是充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鲜有犯罪系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的。通过系统培训、公开课等方式方法,深化家长、老师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单位对强制报告制度的了解,促进他们及时发现并报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使强制报告制度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一方面,学校应上好性教育课程,引导父母端正科学的性教育观念,让未成年人具备与年龄相匹配的正确性观念、性认识。另一方面,应加强基本法律知识学习教育,让未成年人充分了解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猥亵等常见多发犯罪的行为和后果,避免因“无法无知”误入歧途,导致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