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149
案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俞先荣等10人
届次: 9 案号: 0149 会议: 1
类别: 行政法制、廉政建设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信访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市司法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委政法委(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中级法院(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公安局(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市检察院(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06-10 15:00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案 由: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我市信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源头治理、积案化解、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等工作,信访总体形势平稳向好,主要表现在:一是源头预防取得新突破。细致排查基层各类风险隐患,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努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初始萌芽状态。三年间越级进京访总量平稳下降。二是积案化解有力推进。强化领导包案、综合施策、积案攻坚等关键举措,创新发展处理信访复杂问题专家库,持续推进信访事项有效化解,三年间信访积案总体化解率达80%以上,一大批10年以上“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有效化解,部分信访老户逐步退出信访机制。三是信访维稳成效显著。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建党100周年大庆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工作,多次得到省、市信访联席办书面表扬。
案 据
全市信访工作还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和问题,亟待提高和改进:
一是群众观念有待转变。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的制约,基层群众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心理,加上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尚不健全、法治宣传不够到位,以及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瑕疵和执行难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很多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度、认同度还不高,仍然过分依赖信访渠道表达利益诉求,有的甚至把信访当作无所不能的维权方式,动辄选择上访。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明知诉求无理,依然找出种种借口上访,借机以访施压,把信访当作他们牟取不法利益的工具。
二是依法行政有待加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机关正风肃纪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广大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强,但也有少数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要求。有的法治意识不强,工作不够规范,处理问题存在瑕疵,易引发矛盾纠纷。有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生硬,激化了矛盾纠纷。有的群众观念淡薄,缺乏担当精神,遇到矛盾绕着走,导致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使小矛盾演化为大问题。有的信访工作者存在“老好人”思想,“花钱买平安”,致使上访人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以访牟利的不良风气。
三是打击处理有待强化。过去较长一段时期,由于信访制度不够完善,对信访违法行为的界定较为模糊,处理信访违法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近年来,随着信访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信访形势的变化,各层各级对处理信访违法行为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打击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为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但由于惯性思维的影响,加之对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对信访违法行为的处理还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导致信访违法行为的成本依然偏低,缠访闹访、恶意上访、重复越级上访等行为未能根绝,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也产生了负面带动效应。
四是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当前,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健全,考核评价导向逐步趋于合理化,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够合理的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过去上级一直把越级访登记人次作为评价地方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导致地方干部为了避免被通报和问责,不得不“花钱买平安”,甚至向信访人许以不切实际的承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以访施压、以访牟利的不良风气,也为许多信访问题的后续处理留下了隐患。在诉访关系方面,诉访分离落实不够到位,对当事人不服司法裁决、长期通过信访“维权”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置办法。在案件化解上,创新推动需要强化,一些省、市交办案件化解难度大,信访人坚持无理诉求或过高诉求,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个别信访人思想偏激,重复信访,以访牟利,化解难度较大。一些“钉子案”“骨头案”迟迟找得不到化解,牵扯基层大量精力。
方 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不断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议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具体参考措施有:
1、强化法治引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可以说,信访既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从源头上预防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强化公正廉洁执法司法,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持续推进精准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扩大覆盖面,提高针对性,提高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处理的典型案例,引导群众通过网络、书信、电话等形式理性表达诉求,引导群众尊重信访终结结论和司法判决裁定,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2、推进阳光信访,重抓依法规范办理。加强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深化“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应用,规范信访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及时、完整、准确录入信访信息,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转送、交办、办理信访事项,实现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完善答复复查制度,细化操作规程,保证复查的公正性。加强信访督查工作,健全完善由信访部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地调查核实、督促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信访督查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信、访、网、电等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标准监管体系,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突出案结事了,加强信访积案化解。继续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协商调解、咨询听证等方法解决信访问题。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处理信访复杂问题专家库作用,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组织专家学者、律师和信访代理员等第三方力量,提出建议或结论,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效化解。开展信访评议听证活动,对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或信访程序已终结但仍然缠访闹访的,邀请信访当事人亲属、朋友、同事、邻居参加听证会,促使信访人停访息诉。
4、坚持依法处理,持续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完善信访信用管理制度,将信访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对作出停诉息访书面承诺后又重复信访的,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让失信信访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进一步扭转“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等错误思想,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真正做到“非访必拘,挑头必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或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对信访违法行为的强力震慑。建立处置信访违法行为沟通协调机制,信访部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沟通,做好证据固定、移交转送等工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信访部门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政法机关、信用管理部门通报信访人失信、违法等有关信息,形成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工作合力。

市信访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面商 答复时间:2022-06-10 15:00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2-12-01 11:16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30
问题解决: 30
具体意见:
市司法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26 17:09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委政法委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6-06 17:51        协办
答复内容:
市中级法院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11 17:28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公安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21:09        协办
答复内容:
市检察院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5-31 18:56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