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的战略工程,这项惠民政策实施三年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群众改善住房意向积级性比较高,住房改善后农民群众过了与新时代同步的城镇化生活,告别了危房、旧房、破房,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给乡村增添另一条美丽的风景线。农房改善工作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增长、传承当地文化特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型社区的建设必将成为“城、镇、村”空间结构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但农房改善工作还存在些问题。
案据:
1、苏北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民情的农房改善政策,但是,在政策宣传力度上还不够到位,农民群众对政策了解掌握存在不全面现象。
2、苏北各地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覆盖,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建设标准、服务质量不够高,给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3、苏北各地通过建设特色农产品集聚区,引导农民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产业,推动了乡村产业,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的村庄。但各地还有一定数量的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这些村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缺乏对农房改善的后续支撑能力,存在“再空心化”的风险。
方案:
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受众面,让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聚焦农房改善中的短板弱项,最大程度地满足有真实意愿和实际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农民群众的需求。
2.同步建设好交通、通信、给排水、垃圾收集处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群众住上舒适、环境优雅的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
3.突出特色优势,大力推动传统农业特色化发展,积极拓展“互联网+”“生态+”“旅游+”等各类现代农业,着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产业,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不断拓展农业产业链,为农房改善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