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涉及家家户户,是一件民生大事。物业纷争不仅影响居民和谐的居住环境,还给社会带来很大的不和谐因素,是多年以来一直难以很好解决的难题。其中,由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导致的缴纳物业费纷争更为突出,一方面是物业公司为获取利润最大化不按合同提供约定服务,另一方面是作为小区业主的单个个体处于弱势地位,缴纳了费用没有获得相应的物业服务。因此,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人民呼声强烈。
多年来,各级人大代表都对物业管理问题提出了各种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措施,但是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仍然长期普遍存在,质价不符是业主投诉的主要内容,物业管理水平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人民的利益受损严重,大量资金从人民手中流入物业的腰包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
目前物业管理表现出来的现状是:服务等级标准由物价部门制订,住建部门审批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后不能够按物价部门制订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业主投诉无门,部门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部门监管没有落到实处,最明显的存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民生质量的提升。
就物业管理问题表现出来的质价不符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现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要作为公正的裁判,出台针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评判标准,制订完善的物业管理工作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明确质价不符的监管部门,制订具体的监管措施,要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建立全方位、综合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要充分尊重民意,评价不能由个别部门内部评定,对物业公司的信用评价要引入业主评价机制,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感受纳入评定体系并要占有一定的比重。要建立业主表决意见公示制度,规定年度表决为必要程序。每年对物业进行审计,并出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对服务不达标的物业不能全额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对市场反映恶劣的公司坚决清出物业队伍,使业主消费物有所值。
3、要有强有力的市场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强法制监管的力度。建立专门的物业管理投诉平台,针对目前住建部门提出的人员不足等问题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毕竟物业管理是一件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对提升老百姓幸福感也是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