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202240177
案由: 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的议案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2 建议人: 刘小艳等10人
届次: 9 案号: 0177 会议: 1
类别: 社会及公共事务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应急局(办理期限2022-06-30); 协办: 消防救援支队(办理期限2022-05-31) 、 协办: 军分区(办理期限2022-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2-11-15 17:43 办理期限: 2022-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是否公开: 公开

关于健全我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的议案

健全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作为处置突发事件时政府各部门、各类应急力量协同配合的工作准则,在整合全市应急力量和社会公共资源、明确各部门和应急力量战时工作职责、提高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起到巨大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和生产力进步,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复杂化趋势,完善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的需求也不断提高。
一、我市当前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一是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缺少演练。我市军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尚未完成,缺少平战结合的演练的规划,导致我市市级、部门、县区演练和驻盐部队演练各自为战,缺乏对军地应急协调联动的训练。
二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缓慢。我市已完成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普查摸排工作,但根据摸排情况,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各县区队伍建设进度仍需加强,队伍目前大多处于筹建阶段,已经筹建完成的队伍同时也存在缺少力量配置、装备物资、专业人才、常态化培训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的建立和运作。
三是消防队伍转制导致界定模糊。消防救援队伍转制后,职能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变,但因为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未能有效融合,造成属地和相关部门对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能转变和隶属关系不了解、有误解,客观削弱了其作为应急救援队伍“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二、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的意义
一是加强协同合作,提高应急处突效率。良好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能够有效地对各方应急力量进行衔接,强化沟通合作能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通力协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突现场处置效率。
二是明确队伍分工,缩短应急处突时间。良好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能够根据各方应急力量的工作职能和专业领域进行明确分工,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作出规定动作,极大地减小突发事件处置的时间。
三是强化管理力度,统筹应急处突全局。良好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能够将各方应急力量统筹成一张网,在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进行决策指挥时,便于决策者全局考虑,统一管理。
三、工作建议
为加快推进全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切实强化我县应急处突能力。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军地演练联动。尽快建立覆盖全市的军地联动机制,强化军地协同配合。军地平时隶属于不同的指挥机构,强化军地联动能够有效缩短战时联络时间,在演练中强化联络机制和联动机能,建议建立军地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协调会,定时、不定时举行军地联合演练。
二是加快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专业应急队伍作为行业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首要处置力量,是能够将事件控制在最小危害范围内的第一梯队力量,各行业牵头部门应高度重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条的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快本行业专业队伍建设。
三是明确消防队伍职能。加快消防专职队伍建设进度,尽快建成覆盖全市的消防站点布局,加快消防专职队伍与各专业救援力量、统一应急指挥协调机制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职能,充分体现“国家队”、“主力军”的作用。

市应急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通讯联系 答复时间:2022-11-15 17:43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反馈时间:
办理态度:
联系沟通:
答复质量:
问题解决:
具体意见:
消防救援支队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B.逐步解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2-06-02 16:36        协办
答复内容:
军分区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未联系 办结日期: 2022-11-11 16:01        协办
答复内容: